沉鱗競躍基金會全體成員及關聯方:
經本基金會理事會審議通過,並依據《沉鱗競躍基金會章程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現決定正式解散沉鱗競躍基金會(以下簡稱“本會”)。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解散原因
因本會無法在中國大陸正常運營,且經綜合評估後續發展需求,理事會一致認為無需繼續存續,故依法啟動解散程式。
二、解散程式安排
1. 清算組成立: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,成立清算組,負責資產清算、債務清償及剩餘財產分配等事宜。清算組聯繫方式將另附件。
2. 債權債務申報:請與本會存在債權或債務關係的單位或個人,於2025年7月21日前向清算組申報並提供相關憑證。逾期視為自動放棄。
3. 剩餘財產處置:清算後的剩餘財產將按照章程規定,用於公益事業或移交同類社會組織。
三、其他說明
1. 本會解散後,所有公章、檔及帳戶將依法註銷。
2. 未盡事宜以清算組公告為准,如有疑問請聯繫:cll@cll.tw(沉鱗競躍基金會長)。
感謝各位成員、合作夥伴及社會各界的長期支持。
沉鱗競躍基金會大陸辦事處
2025年7月20日